随县教育局 随县财政局关于发放2023年春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资金的通知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3-05-04
  • 【字体:    

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教财厅函〔2020〕8号)、《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助〔2020〕1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23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对你校在校学生核查情况,经研究,现就下发你校2023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鄂财教发【2022】95号文件精神,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补助经费132万元, 2022年结余60.864万元,2023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可用资金192.864万元。

二、经核查,你校2023年春季应发助学金学生736人,按800元/生标准核算,需发放金额58.88万元,发放后结余资金133.984万元转入下学期。

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受助学生的评审和公示工作,切实将国家助学金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要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要广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使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深入人心。要配合感恩教育、德育教育,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将对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和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随县教育局  随县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