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4年学校防溺水暨校园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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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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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4年校园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2024学校防溺水暨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督查内容

(一)传达贯彻有关要求情况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组织学习贯彻防溺水有关工作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46号),随校安办2024〕8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随县政办电〔2024〕1号文件《关于切实抓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随县校安文〔2024〕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要确保传达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每一名教职工知晓。

(二)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防溺水宣传教育”“敲门行动”情况。持续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防溺水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辖区内10—16岁未成年人在暑期开展经常性“敲门行动”,逐户上门提醒学生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期的提醒教育和监管责任。各学校要再次梳理未成年人学生名单,建立台账,及时对接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

(三)深入推动落实“四方包保”情况。学校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到位,并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好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包保工作台账,确保学校职责履行到位。未成年人期防溺水“四方包保”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即各地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由村<社区>委员会牵头,1名村<社区>干部、1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1名民警<辅警>、1名志愿者参与的期安全工作专班,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决服从村(社区)统一管理,遵守工作纪律,发挥积极作用。

(四)持续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情况。一是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宣传,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把防溺水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水游泳。三是落实安全教育1530”规定,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四是通过线上线下家长会、家访、微信群、QQ群、告知书、家长承诺书等方式强化教育,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五是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防溺水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防控网,严防各类溺亡事件发生。

“一查”: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期有关情况,以班级为单位,每一个学生的假期主要安排、监护情况要全面掌握,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由隔代监护的学生等群体要重点摸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家长(监护人)制定期安全“一生一策”,避免学生假期失管失教。“一提醒”:学校要建立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教师要通过班级群、电话、家校平台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加强防溺水安全提醒。“一访”:针对隔代监护、贪玩调皮等学生,要组织班主任及教师开展1次家访。以上工作对象包括高三、初三毕业的学生。特别是“一提醒”和“一访”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校园内保安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校外人员随意进入。至少一名保安值班、执勤统一着装,严格出入检查,登记手续齐全。门卫室整洁规范,防护器械齐全,视频监控联网,一键报警器运转正常。宿舍(家属楼)消防通道畅通,无私接乱拉电瓶车充电现象。学校校舍和围墙等无安全隐患,楼房走廊防护网全覆盖,窗户限位器安装到位。照明线路设置规范,无祼露线头,无杂乱悬空;电器开关性能良好,防火标识醒目。应急照明、灭火器、消防栓配置齐全性能良好。教职工住宅楼、学生食堂燃气(油)贮存罐、管道等设备性能良好,使用安全规范。学校老龄大树、房屋加盖的楼顶、楼顶热水器、水塔、空调外机、未封闭阳台摆放的物品等无安全隐患。校内车辆停放规范整齐;机动车行驶道路、停放区域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断;校内设置有交通警示牌、减速带、限速标识、反光镜等设施。在建工程(含小型维修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范,隔离防护措施到位,警示标识标牌醒目,施工人员管理严格,用电、电气焊安全规范。

二、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县教育局73日至9日(周)由包片局领导带队,按照“四联一包”组成人员联系学校,分组落实防溺水工作实地督查。

2.做到“三个全覆盖”。

一是督查对象全覆盖。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全覆盖,特别是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等。同时“四联一包”同志要带领学校领导干部(教师)深入学生家中,进行走访,和家长面对面交流暑期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是督查内容全覆盖。主要督导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校园内保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内容。

三是问题整改全覆盖。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指导各学校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溺水及其他各项工作。对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督办结果和整改情况将作为评先表模及年度综合评价等有关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其他要求。局领导带队,通过现场查看、设施查验、资料核查、询问了解等方式进行督查。各组要搞好分工,对被督查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性评价。督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要求,坚决防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组要汇总督查结果,概述各学校工作特色,于7月15日前向法制安全股反馈情况,并提交《随县2024年学校防溺水暨校园安全工作督查表》和走访图片。(附后)。

三、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鲍亚忠

督查人员:办公室、教师管理股、秘书股、电教站全体人员

督查单位:随县一中、高城镇、殷店镇、小林镇、淮河镇

第二组

带队领导:张艳阳

督查人员:审计股、考试院、继教中心

督查单位:随县二中、炎帝学校、尚市镇、厉山镇、新街镇

第三组

带队领导:肖晓兵

督查人员:法制安全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督查单位:县直中心幼儿园、神农学校、吴山镇、唐县镇、万福店农场

第四组

带队领导:熊贵忠

督查人员:基础教育股、教研室全体人员

督查单位:特殊教育学校、安居镇、澴潭镇、洪山镇

第五组

带队领导:向玉琪

督查人员:发展计划股、督导股全体人员

督查单位:烈山湖学校、均川镇、柳林镇、三里岗镇、长岗镇

第六组

带队领导:操光海

督查人员:职成股、老干股、学生资助中心全体人员

督查单位:职教中心、实验幼儿园、万和镇、草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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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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