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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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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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教发〔2026〕35号

随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随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场)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随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随县教育局

2026年6月27日

随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做好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有关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2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生源合理分配的原则,坚持“科学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随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协调招生入学工作。

三、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

(一)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符合划片招生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由父母(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和医院证明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获批后才可缓学或休学,不得擅自以在家或在培训机构等方式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四、工作程序

(一)县直学校、厉山镇学校招生。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七年级新生于202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zwfw.hubei.gov.cn/)或下载“鄂汇办”APP,完成注册并登录后,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个人一件事”,找到“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随州市,打开“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即可申请填报。填报前,请详细阅读政策公告和使用教程。

(扫码下载“鄂汇办”APP)

(二)其他乡镇招生。其他乡镇学校招生工作仍执行线下招生,按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报名学生信息以线上导入形式上传至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进一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的比例。要优化简化入学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单位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数据核对,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分类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类学校应当积极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六、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明纪律,强化招生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地要加强对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监管,治理招生乱象,彰显教育公平,努力化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二)应入尽入,保障招生工作实效。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由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到划片就读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就读,对9月10日仍未入学的学生,各地要按照控辍保学方案,启动劝返程序,落实包保责任,进行逐一清查走访,依法依规劝返。2026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七年级学生,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名额分配生”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7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稿报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采用线上招生的学校要通过《致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家长的一封信》、招生平台操作手册和宣传视频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家长使用招生平台,确保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单位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县教育局将对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随县2026年小学新生及小升初划片招生信息表

2.随县中小学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1

随县2026年小学新生及小升初划片招生信息表

乡镇

学校

入学范围

学校标识码

教育阶段

县直

随县炎帝学校

北岗社区(炎帝大道以西,含翰林苑、昕融城、锦绣花园等),神农社区(9组、11组)、三星村、富足社区、勤劳社区、片区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以及县直部门在编在册职工子女。

3142000598

小学

初中

随县烈山湖学校

星旗社区(含县一中、外滩学都、杨柳岸、东苑华府、航天嘉园等)、灯塔社区、联群社区、宇宙村、沙城村、片区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3142000742

小学

初中

随县实验小学

北岗社区(炎帝大道以东,含千乘苑、御景苑、帝景澜轩、外滩首府、外滩一号等)、华源盛世小区、县直部门在编在册职工子女、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特定群体子女等。

2142011609

小学

随县神农学校

全县范围内招收适龄儿童。

3142000653

小学

初中

厉山镇

随县厉山镇中心小学

幸福村、神农社区(9、11组除外)、日中街社区、片区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2142008047

小学

厉山镇第三初级中学(小学)

星升社区(含神龙湾、碧桂园等)、双星村、星炬社区(含巴黎春天、公租房小区、县开发区等)、片区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3142006699

小学

厉山镇第二小学

红星社区(含五星国际)、双寨村及回籍就读的适龄儿童。

2142008028

小学

厉山镇王岗小学

王家岗村、东方村、星亮村、同心村及回籍就读的适龄儿童。

2142008050

小学

厉山镇中心学校

厉山镇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厉山镇的返乡就读学生、片区内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3142006698

初中

高城镇

随县高城镇高城寺小学

高城镇中心幼儿园大班学生及高城镇范围内回乡就读学生。

2142004924

小学

随县高城镇中心学校

高城镇高城寺小学六年级学生及高城镇范围内回乡就读学生。

3142002340

初中

尚市镇

随县尚市镇中心小学

尚市镇星河村、有余村、龙脉村、南岗村、星雨村、苏家村、社九村、星申村、明太村、王家河村。

2142004634

小学

随县尚市镇净明小学

尚市镇净明铺、旭益、星模、星巩村。

2142004635

小学

随县尚市镇太山小学

尚市镇太山村、群岳村、群金村、群祥村、敖棚村。

2142004750

小学

随县尚市镇中心学校

尚市镇全镇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2304

初中

安居镇

随县安居镇中心小学

安居镇镇区、安南村、加庙村、王楼村。

2142001967

小学

随县安居镇第二小学

安居镇肖店村、车岗村。

2142001972

小学

随县安居镇中心学校

安居镇全镇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760

初中

殷店镇

随县殷店镇中心小学

鞍山村、白庙村、大东岭村、钓鱼台村、东岳庙村、凤鸣村、金塔村、九枫村、九角尖居委会、曲河村、容河村、双河村、双桥居委会、四方村、塔儿山村、忤水关村、玄龙庙村、鹦鹉村、峥嵘村、小东庙村。

2142002618

小学

随县殷店镇天河口小学

代家湾村、雄峰村、火炬村、泽民村、江头店村、天河口居委会、人和村、胜利村、天峰村、谢家湾村。

2142005957

小学

随县殷店镇中心学校

鞍山村、白庙村、大东岭村、钓鱼台村、东岳庙村、凤鸣村、金塔村、九枫村、九角尖居委会、曲河村、容河村、双河村、双桥居委会、四方村、塔儿山村、忤水关村、玄龙庙村、鹦鹉村、峥嵘村、小东庙村。

3142001867

初中

随县殷店镇东坡中学

鞍山村、白庙村、大东岭村、钓鱼台村、东岳庙村、凤鸣村、金塔村、九枫村、九角尖居委会、曲河村、容河村、双河村、双桥居委会、四方村、塔儿山村、忤水关村、玄龙庙村、鹦鹉村、峥嵘村、小东庙村。

3142002367

初中

随县殷店镇天河口中学

代家湾村、雄峰村、火炬村、泽民村、江头店村、天河口居委会、人和村、胜利村、天峰村、谢家湾村。

3142002402

初中

草店镇

随县草店镇中心小学

草店镇全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5121

小学

随县草店镇中心学校

草店镇全镇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2397

初中

小林镇

随县小林镇中心小学

小林镇横桥以西、随小路和240国道三叉路口处的红绿灯以北,李德军砖厂东侧通道和原林业站东侧通道以东、府前街以南(含府前街)。

2142007439

小学

随县小林镇艺林学校

小林镇主要区域祝林店村、石家嘴居委会、陈家寨村、林业站及李德军砖厂通道以西、八角楼村、大坡岭村等。

3142006582

小学

随县小林镇希望小学

小林镇312国道小林镇40米大道以东范围(横河下富苑小区、小林店居委会、土城村、袁家塆、双沟村);214国道与小林镇外环路交叉处的红绿灯以南范围(祝东、进站路两边)。

2142007444

小学

随县小林镇中心学校

小林镇全镇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6583

初中

淮河镇

随县淮河镇小学

淮河镇区淮固街以西及龙泉村、二道河村、铁山居委会及回籍就读的适龄儿童。

2142002073

小学

随县淮河镇第二小学

淮河镇区淮固街以东及龙凤店村、原高庄片区、红石片区及回籍就读的适龄儿童。

2142002560

小学

随县淮河镇中心学校

淮河镇全镇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868

初中

万和镇

随县万和镇小学

万和镇居委会、小河村、走马岭、尖峰村。

2142011303

小学

随县万和镇合河小学

万和镇万家湾村、合河村、龙灯桥村、小河村、走马岭村。

2142011306

小学

随县万和镇倒峡小学

万和镇倒峡村、龙凤山村、邱家大湾村、黄林树村、大西湾村、吉祥村。

2142011304

小学

随县万和镇青苔小学

万和镇青苔村、西沟村、双湾村、郭家乡村、大房湾村、九里湾村。

2142011305

小学

随县万和镇解河小学

万和镇解河村、王店村、石板河村。

2142011308

小学

随县万和镇义阳小学

太白村、白云村、新城居委会、山头村、晃山村、辛集村。

2142011309

小学

随县万和镇车店小学

万和镇车店村、峰山村适龄少年儿童。

2142004158

小学

随县万和镇中心学校

万和镇小、沙河小学、解河小学、义阳小学毕业生。

3142003850

初中

随县万和镇桃园中学

万和镇倒峡小学、青苔小学、车店小学、合河小学。

3142002456

初中

唐县镇

随县唐县镇小学

户籍在镇区紫金居委会、骕骦居委会(卫生院以西居民小组)、北园居委会、该区域内镇直各单位、部门、企业,以及该辖区随迁务工人员子女,不招收住宿生。与石佛小学组建融合型教联体。

2142007361

小学

随县唐县镇第二小学

户籍在文峰居委会、骕骦居委会(卫生院以东居民小组)、原大桥总支下辖大桥街道、桃园村、双丰村、勤德村、肖畈村,原黄庙总支下辖迎鹤、黄家庙、金寨村,原砂子总支下辖江义、黄家岗、两水、双稻香村,原鲁城总支下辖鲁城河、鲁城、十里、新桥村,原华宝办事处辖区华宝山村、水府庙村、洪庙村、群联村及该区域内镇直单位、部门、企业以及该辖区内随迁务工人员子女,招收走读生和住宿生。与华宝小学组建融合型教联体。

2142007354

小学

随县唐县镇石佛小学

原石佛办事处辖区玉皇村、石佛村、杨寨村、福忠村以及该辖区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加入唐县镇小学联合体,形成融合型教联体。

2142007390

小学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

唐县镇各村组、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镇区原则上为骕骦路以南各居委会居民小组或社区学生,计划人数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的一半。

3142003876

初中

随县唐县镇第二中学

唐县镇各村组、居委会,镇直各单位,镇区原则上为骕骦路以北各居委会居民小组或社区学生,计划人数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的一半。

3142003878

初中

万福店农场

随县万福店农场中心小学

万福店农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5469

小学

随县万福店农场中心学校

万福店农场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871

初中

吴山镇

随县吴山镇第一小学

吴山镇金成村、星火村、联中村、联华村、邱河村适龄儿童。

2142005583

小学

随县吴山镇第二小学

吴山镇居委会及镇直单位适龄儿童。

2142005565

小学

随县吴山镇三合小学

吴山镇三合村、联建村、联光村、河西村组适龄儿童。

2142005567

小学

随县吴山镇唐王小学

吴山镇唐王店村及附近村组适龄儿童。

2142005574

小学

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

吴山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2022

初中

新街镇

随县新街镇第一小学

新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8475

小学

随县新街镇第二小学

新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8474

小学

随县新街镇中心学校

新街镇小学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6780

初中

环潭镇

随县环潭镇小学

环潭镇小东门村、柏树岗村、老街居委会。

2142002085

小学

随县环潭镇第二小学

环潭镇九里岗、万家河、高家冲、蜂洞冲、龚家湾、二浪山、梅坵村、汤畈村、武家河村、两河口村。

2142002062

小学

随县环潭镇涢水小学

环潭镇黄林村、庞家岩村、苏家河村、廖寨村、柏树湾村、煤炭坡村、大碑村、刘庙村、许庙村、余庙村、观音岩村。

2142002094

小学

随县环潭镇涢阳小学

环潭镇柳林河、涢阳、皮台、杨家寨、殷张山、油坊垱、玉皇阁、龙家河。

2142002561

小学

随县澴潭镇中心学校

环潭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770

初中

洪山镇

随县洪山镇小学

洪山镇区(洪山路、淮河路、寺山村、茅茨畈村)淮河路以南部分、镇区外除原双河镇辖区不需住读的学生及外来务工子女。

2142005595

小学

随县洪山镇双河小学

洪山镇原双河镇辖区:双河居委会、杜家店村、双凤村、武圣宫村、青龙庙村、周家湾村、界山冲村、雨亭岭村、云林寺村、桥河村、郭集村、观音堂村、国营大洪山林场等。

2142005840

小学

随县洪山镇第一中学初中部

洪山镇一中小学部毕业生。

3142003662

初中

随县洪山镇第一中学小学部

洪山镇区(洪山路、淮河路、寺山村、茅茨畈村)淮河路以北部分、镇区外除原双河镇辖区需住读的学生。

3142003662

小学

随县洪山镇中心学校

洪山镇小学、龙泉小学、双河小学毕业生及返乡就读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3142003656

初中

三里岗镇

随县三里岗镇小学

三里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1973

小学

随县三里岗镇刘店小学

三里岗镇刘店村、古庙村、八一桥村、贾家湾村及外来随迁子女。

2142003147

小学

随县三里岗镇中心学校

三里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971

初中

柳林镇

随县柳林镇第一小学

柳林镇双星村、团结村、白云寺村、院子河村、大桥街居委会、大堰角村及外籍户口寄住本镇这些区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142003208

小学

随县柳林镇第二小学

柳林镇长岭坡村、高岭村、将军台村、古城畈居委会、双利村、金桥村及外籍户口寄住本镇这些区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142003211

小学

随县柳林镇中心学校

柳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01979

初中

均川镇

随县均川镇小学

东边:从派出所到阳光牙科幸福路以西;南边:从派出所沿河堤至文昌路以北;西边:文昌路以东;北边:从金城明珠—宏宇小区—柳岸倩影桥以南。此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租房户除外)的学生。

2142011313

小学

随县均川镇第二小学

均川镇九龙片村组、光河片村组、珍珠庙村、盛茂冲村、柳树河村、龙泉村、墙院村、周家畈村、胡家台村、幸福居委会部分组、古均街居委会部分组、七条包家巷村、迎水村、陶家楼村、圆通寺村、曾家河村、冷水港村、塆垱冲村、潜家楼村、郭家岗村、药山村、桃园村、新河村、富家棚村的学生。

2142007882

小学

随县光明小学

均川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05705

小学

随县均川镇中心学校

均川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10152

初中

长岗镇

随县长岗镇中心小学

长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2142011300

小学

随县长岗镇中心学校

长岗镇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及返乡就读学生。

3142010151

初中

附件2

随县中小学延缓入学申请表

学 生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 码

应入学时间

应入学

学校名称

现就读

学校名称

家 庭

住 址

监护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延缓入学

原因

申请人:

ﻩﻩﻩﻩ  年 ﻩﻩﻩﻩ  月   日

延缓期限

年 ﻩﻩﻩﻩ   月————        年    月 

证明单位

鉴定意见

证明人:

证明单位:(盖章)

ﻩﻩﻩﻩ                                年月   日

教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ﻩﻩﻩﻩ  月   日

注意: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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