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3年因灾倒损房屋重建修缮需救助资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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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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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单位:户、元
单位倒塌重建需救助损坏修缮需救助小计
一类金额二类金额三类金额一类金额二类金额三类金额
新街镇



124000



2400028000
环潭镇



3570002800026000188376000447000
均川镇



121000



1200023000
三里岗镇

120000351000

39000

80000
唐县镇



1240001400026000112200056000
尚市镇



230000

13000

33000
安居镇









360006000
万福店农场







13000285600059000
小林镇









61200012000
高城镇



121000





21000
洪山镇



121000





21000
合计

12000013249000312000927000239478000786000














备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51号)文件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以长期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按重建面积控制标准(家庭成员1-2人为50平方米、3-4人为70平方米、5人以上为80平方米),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救助面积每平方米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因灾受损唯一住房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户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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