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3年因灾倒损房屋重建修缮需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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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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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23年因灾倒损房屋重建修缮需救助资金统计表
时间:2024年1月4日                                                          单位:户、元
单位倒塌重建需救助损坏修缮需救助小计
一类金额二类金额三类金额一类金额二类金额三类金额
新街镇



124000



2400028000
环潭镇



2420002800013000180360000413000
均川镇



121000





21000
三里岗镇



236000

26000

42000
唐县镇



124000140002600081600050000
尚市镇



236000

13000

39000
安居镇









360006000
万福店农场





1400013000255000057000
小林镇









61200012000
洪山镇









120002000
合计



9183000416000721000225450000670000














备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51号)文件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以长期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受灾人员,按重建面积控制标准(家庭成员1-2人为50平方米、3-4人为70平方米、5人以上为80平方米),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照救助面积每平方米500-800元、300-500元、300元以下的标准实施救助;因灾受损唯一住房修缮所需资金达4000元以上的,对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户不低于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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