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服务(求职信息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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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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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所有自然人。

三、行使层级

市、县、镇(乡、街道)、村(社区)。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五、办理材料

1.《职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审核。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服务内容

提供企业招聘简章或者指导企业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站查看招聘岗位信息。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业务表单

职业指导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新成长失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

就业转失业人员□    本地农村劳动者□

就业困难人员□      其他失业人员□

企业下岗职工□

就业证编号


职业指导项目

政策咨询

就业政策□       就业服务内容□     

安置推荐

求职技巧□       岗位用工□       职业信息介绍□ 

培训指导

技能培训咨询□   职业道德教育□

备   注


填表说明

1.《职业指导登记表》是反映申请人职业指导要求的情况表,填表的内容将输入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求职人员在填表时看清填表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2.“人员类别”、“职业指导项目”两栏,申请人应在相应的□打“√”;

3.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4.表格提交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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