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情况,对拟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随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单位:随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22-3339606,0722-333862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病况 | 鉴定结果 |
1 | 王青松 | 男 | 1975年10月 | 唐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1.低分化肝细胞癌;2.肝癌术后;3.转氨酶升高;4.低蛋白血症;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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