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 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30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函【2023】 92号)等文件要求,“对今年第一季度首次来鄂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就业补助”。经数据比对核实,随县1人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3944。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随县2023年首次来鄂补贴花名册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 户籍地址 | 补贴金额 |
1 | 湖北瑞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寿玉霞 | 女 | 430305******170028 | 2023.2.10-2026.2.10 | 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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