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随县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二批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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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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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鄂人社发〔2024〕15号、(人社部发〔2024〕40号)、(人社部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县稳岗返还按照“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裁员率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即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批量导出参保缴费数据进行数据大比对,准确筛选返还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核实用人单位企业信用情况(是否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清单等);经过初审、公示无异议、复核拨款流程后,通过社银对接平台直接返还至参保单位在省社保系统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经后台大数据比对,核实用人单位享受政策条件,现将第二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89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39286

附件:2024年随县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二批企业名单公示明细表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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