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及《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外籍首次来鄂”人员22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和反映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39444
附:首次来鄂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2025年5月1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