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及《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外籍首次来鄂”人员94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339444
附:2025年首次来鄂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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