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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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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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鄂财法规〔2017〕11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残就业〔202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各企业事业单位2024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随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登录(http://223.76.234.98:8443/wbxt/index.html)进去之后点击我要申报,跳转到湖北省政务网,进入网报系统按提示操作:安置登记、安置核定、提交审核,审核成功。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随县残联一楼(随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窗口进行办理。

四、咨询地址

随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历山镇北岗社区民主路随县残联一楼)。

五、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印电子认定书。

(三)如对2024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年审有异议,请向随县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39106,0722-3563626 联系人:刘莉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随县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

随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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