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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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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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对象

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

二、评定步骤

(一)材料申报。参评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向县(市、区)民政局提交《随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自评表》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县民政局提交本地近年来已获评一、二级养老机构名单,市民政局组建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初审申报一至三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

(三)初步评定。市民政局通过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或直接由评定委员会通过采取现场评价、书面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步评定意见。

(四)审核公示。市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并确定评定等级,向社会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定委员会受理复核申请。

(五)发布公告。市民政局根据审核意见确认养老机构评定等级、发布公告及通报,并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二、办理时限

以民政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三、咨询电话

0722-3339151(随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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