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政领域冬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1-24
  • 【字体:    

各镇(场、管委会)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和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防范的工作提示》等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关于做好民政领域冬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成立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随县民政领域冬春季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养老服务股,分管养老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股具体落实到位。

二、明确排查范围

1、养老服务:全县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虽未登记但在从事养老服务的养老院),村(社区)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幸福食堂。

2、社会事务:婚姻登记场所,殡葬服务机构。

3、工程建设:民政领域在建项目建设工地。

4、服务对象:城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独居空巢老人等农村“三留守”人员。

三、突出排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工作

1、各地要深刻吸取其他地方安全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做好民政领域冬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各地12月10日前要集中组织开展公、民办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场所、民政项目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养老机构内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电动床等设施设备管理。各养老机构要发挥已实施的“冬暖工程”作用,严禁老人房间私自违规烤炉子、烤电热器、吸烟、房间长时间密闭不通风等火灾问题隐患发生。

3、各地12月20日前要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探访关爱服务行动,深入散居五保、独居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对象家中走访探视排查,督促委托照料人落实好照护责任,严防冬季取暖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违规用电引发的消防火灾事故、房屋安全引发的房屋坍塌事故等。

4、各地要认真落实福利机构24小时值班值守、夜间巡查等制度。

四、纪律要求

1、各乡镇民政办收此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属地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是集中组织开展公、民办养老机构、民政项目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集中组织开展困难群众探访关爱服务行动,深入散居五保、独居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对象家中走访探视排查。

2、各乡镇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规定,落实“日调度”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安。

3、县民政局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所督查单位严格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落实、责任压实全链条。

4、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