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统一部署,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打击整治。
一、凡是未经登记或备案,以及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立即停止活动,并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是对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与其合作,以及参加其活动的,可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2.登录湖北社会组织网(www.hbshzz.gov.cn),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3.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4.直接拨打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0722-3567381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在随县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0722-3567381
2.邮箱举报:842714728@qq.com
3.来信举报:随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随县民主路),邮编:431500
随县民政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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