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县社会组织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参与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随县社会组织中还存在一部分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影响了随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湖北建设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民政厅《全省“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现决定自2021年8月上旬至11月5日,在随县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随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
(二)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三)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措施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
(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
(三)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清算。
(四)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 自查注销阶段(8月中下旬)
随县成立登记社会组织根据本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有上述政治整治情形之一且确实无存在必要或者事实已经无法正常运转的到随县民政局办理注销手续。
(二)摸底自查阶段(9月上中旬)
随县民政局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逐个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5日前)
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随州市民政局。对需要进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类向社会公布名单,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对存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情形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同时兼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切实做好对各领域“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
(二)依法稳妥推进。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沟通协调。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及时沟通协调整治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对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必要时征求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意见,争取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四)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随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