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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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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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随县民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2月至8月

二、自查范围

重点对2022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具体包括:

强制和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相关要求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本领域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对照自查范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如实填写《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于8月15日前将本领域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所填报表格收齐后,分别报送至随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熊明月,联系电话 0722-3567381,电子邮箱:334986827@qq.com;

附件: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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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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