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县民政局给予社会组织提供方便。社会组织档案查询仅限于在随县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
一、可查询利用社会组织档案的人员和单位
1、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形成单位;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3、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4、本社会组织;5、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6、其他单位、组织。
二、利用流程
准备以下纸质版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形成单位。《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两名同志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履行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本单位形成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两名同志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履行有关手续后可可以利用相关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
(三)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两名同志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履行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其主管的社会组织的登记档案;
(四)本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两名同志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履行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本组织的登记档案;
(五)律师。《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两名同志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可以利用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履行有关手续后可以利用与诉讼事务有关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
(六)其他单位、组织。《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两名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档案资料具体明细,可以利用与诉讼事务有关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履行有关手续后可以查询公开的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
三、联系方式
随县民政局303室社会组织管理股
电话:0722-3567381
地址:随县厉山镇新县城民主路随县民政局
附件:《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
随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日
社会组织档案查阅申请表
查(借)阅 档案内容 | (填写所需查<借>阅档案的题名、文号、日期等信息) |
查(借)阅 档案人员 | |
查(借)阅 档案事由 | |
利用方式 | |
查(借)阅 档案单位、 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提供档案 时间 | 年月日 |
保密承诺:查(借)阅档案人员承诺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严格保守,不披露、外传、扩散和非法使用这些信息。 签字: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1.查(借)阅档案内容:需注明所查(借)阅档案的题名、文号、日期等信息。如信息不明确,可填写需查(借)阅档案的关键词。
2.利用方式:注明查阅、借阅、复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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