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河湖治理体系,提升河湖治理能力,推动河流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
一、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进一步夯实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突出党委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继续推行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制度,由上级河长定期组织下级河长、联系单位等召开述职会,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健全河湖长履职考核制度。建立日常巡查、暗访机制及问题提醒、通报制度,压紧压实河湖长及部门职责,确保履职到位。
二、落实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根据湖北省第5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净化行动”的命令,推进河湖水质净化,加强控源截污及小微水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遏制河湖“源头”和“末梢”污染,保障河湖生态基流。开展河湖空间净化,依法依规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建违章。开展河湖环境净化,大力宣贯《长江保护法》,健全完善水域岸线垃圾常态化清理机制,强化河湖监督管理队伍执法机制。
三、开展“一河一策”修编。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河湖长制工作目标,对河流及流域全方位调查评估,按照《湖北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组织编制2021-2025年“一河一策”县级河流实施方案,为河长履职提供支撑。
四、全面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应用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成果,指导河湖空间管控。完善河湖管理机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继续加大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坚决取缔库区非法拦汊筑坝、侵占岸线水域开展畜禽及水产养殖,坚决杜绝水库管理范围乱扔乱堆石材荒料、生活及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坚决打击水库权属范围内未经许可实施建设项目及河湖非法采砂行为。
五、大力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发改、水利、农业、乡村振兴等资金投入,加快小流域治理、水源地及湿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中小河流及山洪沟整治进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扩大乡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大中型水库水面承包养殖合同取缔“回头看”,持续推进小型水库取缔承包养殖行动。进一步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六、持续推进小微水体整治。紧扣“三无”目标,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系连通综合治理等项目,打造一批特色小微水体景观带;持续推进堰塘养殖综合整治,倡导人放天养,减少投肥投粪养殖。完善小微水体“一长两员”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农村沟渠塘堰等清理活动,加强小微水体日常维护和管理。
七、深入推进示范河湖建设。组织对前期已建设的示范河湖成果进行评估;强化示范引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创办一条(处)“示范河湖”,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乡镇将予以表彰及奖励。
八、加强河湖长宣传。依托县级融媒体平台,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随县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宣传;迟勋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组织河湖志愿者、民间河长开展巡河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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