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18-11-21
  • 【字体:    

各食药监所、稽查大队:

2018年秋季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使学校周边食品加工、经营卫生状况明显改善,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内及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作坊(含现制现售)、小卖部,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食品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豆制品、方便食品、膨化食品、饮料等“五毛食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熟肉制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五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三是学校商店及学校周边小商店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掌握“五毛食品”供货商分布情况,重点检查有无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使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五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小作坊(含现制现售)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食药监所要督促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始终保持主体责任的主线。要健全监管及自身管理制度,落实监管机制和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校内食品安全。

(二)坚决查处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各食药监所要组织对辖区所有校园周边地段进行拉网式排查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餐饮店、小商店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加大对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商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五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杜绝“五无”食品、过期及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8月27日-8月31日)

各食药监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一是摸清辖区内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数量;三是清查“五毛”食品供货商的分布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各食药监管所集中整治与县局组织人员督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县局会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的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巩固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专项整治结束后,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将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各食监管所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食药监所要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并结合实际制定好各自专项整治活动计划,搞好集中整治行动。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食药监管要主动向镇(场)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工商、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配合,经营者参与的原则,不断推动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展开。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食品经营者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

(四)加强信息报告。专项整治期间,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各所在9月14日前按要求上报2018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在10月26日前上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2)

 

 

附件:1、2018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18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2018年8月27日


 

附件1

2018年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类  别

基本情况

检 查 情 况

查 处 情 况

培训情况

总数

持证数

量化分级

明厨亮灶(家)

外置化公示(家)

检查

家数

整改

家数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立案查处(起)

吊销许可证(家)

罚款金额(元)

培训

户数

培训

人数

A

B

C

大中专院校食堂
















中小学食堂
















托幼机构

食堂
















学生托餐点
















合 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18年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类别

单位

数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台次


检查学校食堂

户次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检查学校周边“五毛”食品经营户

户次


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户次


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小作坊

户次


检查食品摊贩 

户次


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学校食堂


周边单位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发现无证经营户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数量

公斤


查处违法案件


罚款金额

万元


开展培训教育


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