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销售不合格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0日抽自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销售的不合格豆芽,抽样单编号为NCP21429103488700340,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 2021SP6716 )后,于2021年9月7日检查该店。现查明,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收购该批次不合格豆芽15kg,进价2.6元/kg,售价3.95元/kg,货值59.7元。
(三)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殷店镇天惠购物广场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收购、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县环潭合力超市分店销售不合格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1日抽自随县环潭合力超市分店销售的不合格豆芽,抽样单编号为NCP21429103488700361,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四)风险控制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 2021SP6716 )后,于2021年9月7日检查该店。现查明,随县环潭合力超市分店收购该批次不合格豆芽5kg,进价3元/kg,售价3.96元/kg,货值19.2元。
(五)处置情况。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环潭合力超市分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收购、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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