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随县老江果蔬批发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0日,本局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豆芽进行抽样检查,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SP3269),内容显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20日从随州市白沙洲某批发处以1.50元/斤的价格购进豆芽10斤,后以2.00元/斤的价格进行销售.另查明,上述豆芽,已于2022年5月20日当天全部售完,其中销售顾客7斤,抽样检查时被购买3斤。上述豆芽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豆芽获利5元,货值金额为2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县老江果蔬批发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了不合格食品收购、销售数量及流向,查明了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环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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