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水价明细及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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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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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名称

价 格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合 计

居民用水20m³以内

(含20m³)

1.5

0.85元

2.35元

居民用水20m³-30m³以内

(含30m³)

2.25

0.85元

3.1元

居民用水30m³以上

3

0.85元

3.85元

非居民用水


1.2元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元/户·月

/

6元/户·月

收费依据:

一、水费:随县发改价格[2016]4号文件。其中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内执行1.2元/立方米标准。

二、污水处理费收费:按随县发改价格[2016]3号文件执行。

三、垃圾处理费收费:依据《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价法规[2005]8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3]20号)和随州市物价局《关于完善随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随价农资规[2013]4号)、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随县发改价格[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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