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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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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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政发〔2016〕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日
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3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随政发〔2016〕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践行“三维纲要”,实施“三个随县”战略,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坚持“创新、提升、特色、服务”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打造亮点,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随县篇的实施,为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和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人民群众全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社会和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多种机制相互配合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并具有随县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0万人,人数比例超30%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篮球、足球、排球、户外运动、游泳、跑步等项目的参与人数分别达到2万人、1万人、1千人、5万人、2千人、5万人。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的学生比例达到90%。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4%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全县各类体育场地达到30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区建有“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达到80 %。

  ——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50人以上。参加体育社会组织的锻炼人数比例占锻炼总人数的50%以上。

  ——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业的产业规模,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提高至30%,总规模超过5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全民健身意识

  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和《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三个纳入”,即:将全民健身工作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特别是年度重大事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补助经费、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经费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2.大力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理念,强化全民的健身意识,养成自觉主动锻炼的良好习惯,使参与体育锻炼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3.做好全民健身宣传保障。各地都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协调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的领导、协调;要基本达到每个街道乡镇有群众体育专兼职工作者,发挥其在发展农民体育工作的作用;要实施对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管理;要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库。

  4.全民健身宣传要做到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经常化、长期化、时效化,建立统一的全民健身信息平台、本级各类媒体全民健身专栏,“全民健身日”、省级以上大型品牌赛事等活动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二)健全全民健身组织

  1.建立完善的县、镇(场)、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三级社会化群体网络和管理体系。

  2.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建设。发挥社团作用,开展好各类人群的群体活动。

  3.成立体育总会并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桥梁、纽带和组织作用。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5个以上。

  4.鼓励和支持乡村、社区、公园、广场、绿道等场地开展群众自发形成的晨晚练健身站、点,并逐步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范围。

  5.积极引导创建一批示范性的全民健身户外体育休闲示范基地、老年人活动中心、协会、“三大球”俱乐部(球队)、社区体育俱乐部及全民健身站点等。

  6.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全县90%的健身活动中心、健身站点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年均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以上,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技能传授能力。

  (三)方便居民参与健身

  1. 加快城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推动城区建设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或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可同时开展7种以上体育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兴建体育健身场所。

  2.加快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100%的镇(场)建有文体站,并具有开展5种以上体育项目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实现100%的镇(场)建有健身广场(包括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2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放置7件以上的健身路径的活动场地,部分带有门球场地)。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镇(场)建设绿道或体育公园。继续加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100%的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或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3.加快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100%的社区建有公共体育设施,80%的社区建设有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4.推动户外体育设施建设,促进休闲体育的发展。引导广大群众进行休闲体育,加强公园、社区、广场等场地条件建设,营造良好的休闲体育环境。建设大洪山全民健身汽车露营营地。

  5. 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能够开展3种以上体育项目的活动场所,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活动场所全部对外开放。

  (四)开展群众身边活动

  1.组织开展县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年龄、不同人群参与,体现城市活力、贯穿全年的县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定期举办县运会、机关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大力发展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项目,加大“三大球”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重点推进足球运动的发展,每年组织一次全县范围内的“我爱足球”活动。大力扶持足球、篮球协会和足球、篮球俱乐部发展,确保建立俱乐部联赛长效机制。全年经常性举办县级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

  2.着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继续巩固和提升随县 “一地一品”群众体育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挖掘和打造 “一地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引导、支持各地和各行业、系统根据各自特点和群众需求,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和具有行业特色的健身活动。征集、收纳、创编趣味体育项目,策划时代感强、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挖掘、整理、推广炎帝神农特色体育项目,如高跷、舞龙舞狮等。加强对民间体育的推广与研发,使其融于时代,更具生命力,更易于在大众中推广。积极争创湖北省“十三五”全民健身“881”项目。

  3.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全民健身活动。以“8·8”全民健身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县性全民健身活动,倡导群众在8月8日期间,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日活动,以人人参与健身的实际行动,掀起全民健身高潮。

  4.深入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晨晚练辅导站(点)、基层体育组织、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方便的全民健身活动。

  5.充分发挥好工、青、妇、社会团体及行业体协、各单项协会等的作用,组织举办具有各自特点、项目多样、适宜相对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好社会开展体育活动,使之经常化、社会化。

  6.指导好各镇(场)、社区、居委会、机关、企事业等领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突出健身实效、简便易行、生动活泼,达到月月有活动,不断增加体育锻炼人口。

  (五)科学指导全民健身

  1.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适时掌握我县国民体质状况,提出应对措施。配合市文体新广电局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2.加强体质测试中心、站、点的建设,每个镇(场)建有国民体质检测站。积极倡导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立体质监测点,重点中学及体育传统校全部建有体质测试站点。积极开展测试,逐步扩大受测面。采取集中、分散、巡回等形式,方便群众测试,逐步扩大群众受测面。

  3.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的测试、评价及体质研究能力,为群众提供因人而异的科学健身方案,使体质测试工作成为加快全民健身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步骤。

  (六)提高全民健身消费水平

  1. 加大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推介全民健身,让体育消费也成为一种新时尚,倡导人人参与体育健身消费的新理念。

  2.充分利用随县山水人文资源,以体育服务业为基础,开发体育旅游、体育休闲、体育文化等产业,开展具有随县特色的养生天堂、登山、骑行、漂流、户外露营等特色旅游活动。

  3.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挖掘体育资源,以举办各种赛事为龙头,带动多种形式的体育消费。

  4.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露营基地、健身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5.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和推广家庭参与健身消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要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落实;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计划落实。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等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全民健身事业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留归本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实施考核评估。《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全县“责任目标综合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县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评估标准,每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检查指导,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县政府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五、组织实施

  (一)本实施计划在县政府领导下,由随县文体新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行。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绩效评估。县文体新广电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县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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