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药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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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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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新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药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2家次,有效增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此次重点检查药店、化妆品零售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执业药师在岗情况、药品购进管理台账、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是否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要求药品、化妆品按规定储存,特殊管理药品按要求陈列,处方药严格凭处方销售,做好实名信息登记并建立台账。(邓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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