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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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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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随县政发﹝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县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本次普查涉及行业广、调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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