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3天,优良率为84.8%,与去年同期(275天)相比,优良天数下降12天,优良率下降2.5%。PM2.5年平均浓度34微克/每立方米,去年同期31微克/每立方米,上升9.7%;PM10年平均浓度51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46微克/每立方米)相比,上升10.9%;臭氧平均值147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154微克/每立方米)相比,下降4.5%;二氧化硫平均值3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6微克/每立方米)相比,下降50%;二氧化氮平均值19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17微克/每立方米)相比,上升11.8%。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前三季度,全县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纳入国考的㵐水厉山断面(考核目标为地表水Ш类标准)和涢水洪山断面(考核目标为地表水Ⅱ类标准)都达到考核标准,达标率100%;纳入省考的6个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以来,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未发生因耕地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