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0〕82号)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要求,依据县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的《随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经县领导审批同意,现将中央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3816.86万元项目使用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政策的情况,可向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23,07223339596。
附件:随县2021年提前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明细表
随 县 财 政 局
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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