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鄂财环发〔2022〕51号文件,下拨随县2023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天保区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739万元(第一批次已兑付2877.750975万元),随县2023年度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61万元(鄂财环发〔2022〕50号),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资金42万元(鄂财环发〔2022〕50号),用于支付2023年度非天保区天然林300余万亩的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目前该资金早已到我县财政账户。按照天保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我局要求各任务镇(场、管委会)开展了自查,已达到兑付资金的要求。
本次公示示金额1300.504055万元,涉及6264人次。(2023年度第二批次)天然林补偿资金表.xlsx表。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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