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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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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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景区、开发区)政府及财政所:

2025年9月1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随财函〔2025〕136号、含第一批),下达随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4万元。根据《随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收支方案》,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县级对纳入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审定,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

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湖北省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发改投资〔2024〕215号)及《随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参考模板(试行本)》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效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情况及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及时公示公告项目计划、实施、完工情况。要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镇村及时组织验收,进行县级报账,并进行衔接资产确权登记。

附件: 随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随县财政局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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