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殡仪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为全县死者提供殡葬服务、接运遗体、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殡仪馆部门决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决算单位。本单位隶属于随县民政局二级单位,公益二类,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随县殡仪馆现有编制11人,实际在编4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注说明: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注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支出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2023年度支出上年度绩效工资。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82.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2.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其中:基本支出82.5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支出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2023年度支出上年度绩效工资。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56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8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安排这项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安排这项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88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上年还支付以前跨年度业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56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56万元,支出决算为8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56万元,支出决算为8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增减。主要原因:当年委托业务严格按预算数执行,无预算不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万元、津贴补贴2.62万元、奖金20.61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10.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7万元、住房公积金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3万元。
公用经费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培差旅费2.38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增减。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如果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写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同时在公开空白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下作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无增减。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单位使用一级科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代码是(208),三级科目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代码是(2080299)。
(如果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写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时在公开空白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8)”下作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本年支出0万元无增减。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无增减。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这项业务。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本单位没有这项公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预算及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这项预算也没有这项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没有这项公务安排。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没有来访对象主要是本单位没有这项公务活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没有接待对象主要是本单位没有这项公务安排。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注意事项:“三公”经费为零的部门单位,要做文字性描述,并说明原因,不可为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非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没有安排这笔经费。(说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填写,也不用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增减。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无增减、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无增减、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增减。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增减,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无增减,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增减,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无增减;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无增减,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无增减,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无增减。(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专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8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与上年相比下降了20.95%,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自评项目情况进行综述: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主要侧重于财政安排资金的专项项目支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资金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基本实现预期效益,财政资金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本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述: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情况较好,从预算的执行和管理中,预算编制较为及时、准确,在执行管理和支出绩效方面,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2023年度随县殡仪馆整体部门自评表附件附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殡仪馆及机构运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56万元,执行数为82.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快随县殡仪馆及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明年殡改实行前能如期竣工投入运营。殡仪馆项目已基本完工,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预计在2024年5月竣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快资金使用力度。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单位在年度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项目阶段性的分配管理、以及项目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方面都得到较好落实,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基本能达到预期效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在今后的项目规划执行和管理中,将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没有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县殡仪馆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1、本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是:
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为全县死者提供殡葬服务、接运遗体、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
长期目标为:优化殡葬服务,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年度目标为:2022年7月开始建设随县殡仪馆,计划2023年底建成,预计建成后年火化量5000具左右。
2、长期目标:优化殡葬服务,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预计殡仪馆建成后年火化量5000具左右。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发挥殡仪馆为全县人民提供殡葬服务的效果,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丧户家属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3、年度目标:2022年7月开始建设随县殡仪馆,2023年底建成,2024年3月投入运营。预计建成后年火化量5000具左右。
产出指标:预计殡仪馆建成后年火化量5000具左右。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加快殡仪馆项目建设,尽早投入使用。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丧户家属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二、2023年度随县殡仪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56万元,执行数为82.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加快随县殡仪馆及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进度,明年殡改实行前能如期竣工投入运营。殡仪馆项目已基本完工,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预计在2024年5月竣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在预算执行率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快资金使用力度。
附件1:
随县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填报日期:2024年9月26日自评总分:97 单位领导审签:
项目名称 | 惠民殡葬政策“四免一奖” | ||||
项目金额 | 472.1 | ||||
项目绩效 总目标 | 长期目标(截止 年) | 年度目标 | |||
目标1:保障殡葬惠民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目标2: 目标3: | 目标1: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目标2: 目标3: | ||||
长期目标1: | 保障殡葬改革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 ||||
长期绩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遗体火化、接运 | 60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遗体存放 | 15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骨灰寄存 | 2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 5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殡改工作经费 | 30万元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 100%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惠民殡葬政策政策执行 | 满意 | 计划标准 |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工作 | 满意 | 计划标准 | ||
可持续指标 | 惠民殡葬工作得以延续 | 满意 | 计划标准 |
年度目标1: | 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项目近两年 指标值 | 预期 当年实现值 | ||||||
2022年 | 2023年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遗体火化、接运 | 60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遗体存放 | 15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骨灰寄存 | 20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 50具 | 计划标准 | ||||
数量指标 | 殡改工作经费 | 30万元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 100%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惠民殡葬政策政策执行 | 满意 | 历史标准 |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面落实殡葬改革工作 | 满意 | 历史标准 | ||||
可持续指标 | 惠民殡葬工作得以延续 | 满意 | 历史标准 |
说明:1、指标名称、年初指标值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得漏项;
2、指标名称分值确定,按指标名称个数平均保留整数,不能保留整数的可自行调整为整数,但各指标名称合计分值不得大于所属二级指标分;
3、对定量指标值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分值(该项指标名称分值×实际完成的百分比);
4、对定性指标值计分原则,分为三档:达到预期,部分达到预期有一定效果,未达预期效益差;对应分值区间:100%—81%、80%—51%、50%—0%。
5、项目有多个“年度目标”的,分别对每个“年度目标”进行评价计分,然后再平均计算。例:某项目有三个“年度目标”,目标1自评80分,目标2自评60分,目标3自评75分,该项目绩效得分为:(80+60+75)÷3=71.6分,四舍五入计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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