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预算公开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1-15
  •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农业科学研究、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和蔬菜科研、良种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及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基本情况

本单位隶属于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服务事业单位,定编1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主要职责是:农业科学研究、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和蔬菜科研、良种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及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一直按照财政工作宗旨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项业务,保证财政资金监管到位。日常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 。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预算经费162.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62.86万元,2023年度预算78.33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78.33万元增加84.53万元,增幅51.9%。主要原因:2023年7月随县种子管理局人员整体划转至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人员增加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县农科所支出预算总额162.86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162.86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24年县农科所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2.8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6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127.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5万元、津贴补贴6.52万元、奖金18万元、绩效工资18.1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8万元、职业年金7.2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7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6.18万元、住房公积金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县农科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县农科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无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县农科所固定资产原值88455元,其中:通用设备原值77200元,已计提折旧76259.39元,净值为940.61元;家具、用具类原值11255元,已计提折旧7851.54元,净值为3403.46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县农科所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2024年我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发展。

3.2024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 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随县种子工作站、随县农药工作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县农科所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4年县农科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随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无政府采购预算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