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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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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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人员构成

三、部门主要业务范围

第二部分   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隶属于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

随县安居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1人。其中在职人员:事业编3人,以钱养事3人。  

二、部门主要业务范围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维权,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开展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创业、乡镇企业劳动合同、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收入预算总额81.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支出预算总额81.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5.06元,商品与服务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65.75万元增加15.3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人员绩效、社保、公积金和在职人员正常晋档晋级及薪资调整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1.06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7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65.75万元增加15.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人员绩效、社保、公积金和在职人员正常晋档晋级及薪资调整增加。二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没有对2024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进行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初,安居镇人社中心固定资产原值21.9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42万元。都在按正常流程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三公”经费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4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2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没有安排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安居镇人社中心2024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2、安居镇人社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4年安居镇人社中心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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