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综合预算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石材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组织起草有关产额发展规范性文件等。
(二)编制和组织实施石材产业中长期专项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三)负责规划建设石材产业发展质量标准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
(四)负责组织协调石材行业综合行政治安,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负责石材经济运行的调度、协调、管理和服务。
(六)组织开展石材产业发展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协调服务股、政策法规股4个内设机构。下辖二级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核定全额事业编20人,在编在岗1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综合预算
2024年预算财政拨款资金111.51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20.21万元,比2023年降低7.24%。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11.51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51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20.21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1万元;比2023年降低7.24%。
三、随县石材产业管理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71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95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1.5万元,降低4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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