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随县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县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定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户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普查。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和2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7个直属二级单位:随县人民医院、随县中医医院、随县妇幼保健院、随县洪山医院、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随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3、17个乡镇卫生院:高城镇卫生院、殷店镇中心卫生院、草店镇卫生院、小林镇卫生院、淮河镇卫生院、万和镇中心卫生院、吴山镇卫生院、唐县镇中心卫生院、尚市镇卫生院、新街镇卫生院、安居镇卫生院、环潭镇卫生院、三里岗镇中心卫生院、柳林镇卫生院、均川镇卫生院、万福镇卫生院、洪山镇双河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947.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6万元,减少0.27%,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减少。(收、支总计含上年度结转收入5072.99万元,年末结转6275.41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0874.9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66.55万元,减少2.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0.57万元,占本年收入35.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48900.33万元,占本年收入60.46%;其他收入3194.08万元,占本年收入3.95%。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9395.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41.55万元,减少2.15%。其中:基本支出64016.66万元,占本年支出80.63%;项目支出15378.98万元,占本年支出19.37%。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520.6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4.9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收支增加。(收、支总计含上年度结转收入740.07万元,年末结转1145.66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80.5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47.4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7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0.63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4.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5万元,占0.55%。主要是用于缴存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28161.52万元,占99.25%。主要是用于机关一般行政管理、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3.住房保障支出56.4万元,占0.2%。主要是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780.57万元,支出决算为2837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4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6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28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1万元,完成预算的82.77%。较上年减少39.39万元,减少46.73%。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0.55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日常一般性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3.29%,较上年减少8.84万元,减少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2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乡镇政府干部、各地医疗卫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主要是开展卫生健康工作督导、检查工作。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6.5万元,减少46.1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9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119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100%,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5575万元,执行数5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了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594万元,执行数5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为0-6岁适龄儿童常规接种。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检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农村贫困癫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708万元,执行数1708万元,完成预算100%。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补助,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供应保障,降低负担等方面取得实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15万元,执行数215万元,完成预算100%。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计划生育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204万元,执行数2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庭特别扶助政策,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115万元,执行数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区域中医院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中医院健康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年预算资金593万元,执行数593万元,完成预算100%。推动县妇幼保健院、基层心脑血管防治站、卫生院特殊科室建设,加强艾滋病人管理,落实生活补助。
乡村医生补助项目全年预算资金978.4万元,执行数978.4万元,完成预算100%。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吸引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于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卫视健康管理事务(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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