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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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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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全县见义勇为工作。

(四)负责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六)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七)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八)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九)协调指导全县反邪教工作。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县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指导各地政法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9名,实有在职行政编人员7名,以钱养事编制2名;下设事业单位:随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4名,实有编制3名。中共随县县委政法委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执法监督股(法学会)、维稳指导股、反邪教协调股、综治督导股(县护路护线联防办公室)、干部和宣传教育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9.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3万元,各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39.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3万元,增长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3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39.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3万元,增加27%。其中:基本支出439.3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9.3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3万元,与上年度增加2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化。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3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4.3万元。与上年度增加2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4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39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8.57 万元,支出决算为43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人员变化及增补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3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单位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8万元、印刷费13.67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3.5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2万元。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没有公用经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无公用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农林水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人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单位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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