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时间: 2025-04-3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总表
二、2024年收入总表
三、2024年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中心属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受县住建局委托组织相关机构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筑节能能力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建筑认定的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应用于工程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实施备案管理;对本地工程中使用的墙体材料和节能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抽查;在工程砌体结构隐蔽前对实心粘土砖使用情况实施核验;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证和登记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督导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许可;对绿色建筑进行专项验收;对民用建筑项目进行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对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和违法处罚。认真贯彻随州市发展装备式建筑实施细则,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工作。
二、人员编制
随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中心编制为6名,2023年年末实有在编3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拨款收入5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51.55万元增加1.08万元,同比增长2.09%。增加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52.6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51.55万元增加1.08万元,同比增长2.0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0元增长100%,其中办公费3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增长原因为预算口径调整,公用经费由财政负担。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中心资产总计6.54万元,包含流动资产4.39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2.15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2.15万元,包含通用设备0.18万元,用具及装具1.97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较上年2.54万元相比减少0.39万元,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总资产较上年8.78万元减少2.24万元,同比减少25.51%,主要原因是本年资产折旧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备注: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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