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时间: 2025-04-3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收支总表
二、2024年收入总表
三、2024年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负责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市场、非住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和住宅工程室外装饰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机构及建造师的资质初审、报批工作;参与组织建筑市场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执行情况,调解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纠纷;负责建筑工程统计工作;负责受理建筑市场的投诉工作。
(三)对建筑市场、装饰市场、工程造价市场、建设劳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报批后立案查处;负责检查各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事业编制为2名,实有在职2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6.48万元增加8.33万元,同比增长50.55%。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24.8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万元,同比增长50.5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76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万元,公用经费2.02万元。比上年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增加8.33万元,同比增长50.5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0元增长100%,其中办公费2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增长原因为预算口径调整,公用经费由财政负担。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随县建筑市场管理站资产总计4.27万元,包含流动资产1.82万元,非流动资产净值2.45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净值2.45万元,包含通用设备1.16万元,用具及装具1.27万元,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较上年3.3万元相比减少0.85万元,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增加。总资产较上年9.87万元减少5.61万元,同比减少56.77%,主要原因是:1、财政年初统筹预算单位结余资金6.01万元;2、当年资产折旧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备注: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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