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二)成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预算草案报表目录
(二)收支总表
(三)收入总表
(四)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成员构成
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名。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批复》(随编发〔2015〕19号)精神,设立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加挂随县封江蓝莓产业园牌子,为县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更名为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和处罚。
(三)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镇、村的关系。
(四)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他项目,并予以管理。
(五)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六)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蓝莓产业园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封江蓝莓产业园管理处)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处的日常工作,拟定单位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办单位绩效考核、文电、会务、机要、信访、法制、信息、档案、财务、统计、综治、计生、党建、文明单位创建、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和政工人事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制定园区内总体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申报、实施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负责对园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查上报;负责园区内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园区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其他开发建设工作。
(三)湿地保护科(科普宣教科)
负责园区的保护与恢复工作;负责园区水文水质监测、土壤、大气环境监测以及鸟类、鱼类、植被等动植物资源的监测、救助工作;负责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监测数据和信息。
负责湿地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宣教解说系统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园区对外形象宣传工作;负责开展科研项目、国内外交流与学术活动。
(四)旅游发展科(蓝莓产业发展科)
负责湿地公园的旅游市场开发、旅游项目更新拓展及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游客进行环保教育,规范游客行为;负责湿地公园周边关系的沟通和协调;负责公园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制定包括防火、防洪、防止各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确保游客人身、财物安全;负责辖区内蓝莓产业园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及增减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17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73.16万元。2025年度收入14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49.31万元。2025年度比2024年度收入财政拨款减少了23.85万元,是因为财政项目经费减少及减少一名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度预算支出17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6万元,项目支出69万元。2025年度预算支出1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1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2025年度比2024年度基本支出减少了23.85万元,是因为财政项目经费减少及减少一名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度预算支出1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1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及房屋租赁、总规编制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随县封江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所购买商品及设备均办理政府采购。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支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无出国费用。2024年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无出国费用。2024年比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9万元,单位公车维修保养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025年本单位已按时上报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5年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5年,随县封江口国家湿地公园发展保护中心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配置数量,确保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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