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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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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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培训、农业农村工作人员上岗证书核发、集体林区生态建设、集体林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辖区森林资源保护、集体林区护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建设、农林员管理、乡镇集体林场建设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洪山镇位于随县西南部,是国家级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北大门。版图面积499.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323公顷,山场面积28667公顷。现有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8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4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86.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66.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报务中心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6.34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66.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所固定资产原值34.41万元,都在按正常流程进行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大量减少公务接待。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5年随县洪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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