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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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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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役军人等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维权,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开展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创业、乡镇企业劳动合同、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是隶属于随县澴潭镇人民政府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随县澴潭镇党群服务中心实有在职人数9人,其中:事业编6人,以钱养事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新增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8.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43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8.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43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38.4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新增单位。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3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4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新增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3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相关预算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相关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是本单位属于新增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资金0万元。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着节约原则,本单位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经费用在刀刃上,没有出现超支现象。资金保质保量、规范高效的实施,加强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障了本部门业务的正常运转。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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