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开发区投资促进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有关招商引资信息,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动态,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用地预审、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审批工作;统筹指导开发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利用,协调土地报批及招拍挂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开发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企业融资投资管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建设和营运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招商引资指标运行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与兑现相关企业的扶持和奖励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办开发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湖北随县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为随县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设主任1名(股级),副主任1名,实有4名人员。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5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4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支出预算总额56.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4.19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因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是新增单位,上年度无预算安排。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支出预算总额56.2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5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因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是新增单位,上年度无预算安排。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8.24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4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是新增单位,没有对2025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进行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无固定资产。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三公”经费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5年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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