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两免一补”资助政策,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的发放管理、监督及其相关资助统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资助政策要求,负责做好全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收集和掌握各级各类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县各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级决算组成。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事业编制4名,现实有在编财政预算人员4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6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3.13万元。较上年预算105.19万安排减少了42.0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30%,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支出63.1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人员支出60.13万元,公用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4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63.13万元,比上年减少40%。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其它服务支出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按三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样式: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采购办公耗材的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774499元,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空调等资产,截止到2024年12月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6706.94元,剩余固定资产净值为707792.06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总体资金情况
1.总体资金情况:财政拨款63.13万元,占比100%;
2.人员类支出60.13万元,占比98%;运转支出3万元,占比2%。
(二)部门职能概述
1.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督促检查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市直高中、中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4.跟踪资金申报、分解、发放、落实情况;
5.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资助活动,营造一个爱心助学氛围。
(三)年度工作任务
1.落实精准资助,助力资助育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助学政策,确保精准资助、不落一人。
2.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使用全国资助系统,加强对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使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高效精准;
3.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稳步推进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助教,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及社会助学活动,形成社会捐资助学助教常态机制。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按国家省文件要求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属于公益性服务机构,面向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任何收费职能及经费来源,为确保新资助政策体系的顺利实施,使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保障我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恳请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文件要求足额安排资助工作经费,确保我市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保证我县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对学生资助管理支出立项。
根据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05]2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呼吁社会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帮助贫困学子,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助学氛围。为了让党和国家的关爱普照每一个孩子,保证全市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对扶贫助学活动支出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我部门2025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样式: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二部分 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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