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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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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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6名,隶属随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培育、商贸流通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以及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等工作。现实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3名。

第二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2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4万元,占部门(单位)预算总收入的100%。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增加2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为新设立单位。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2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增加2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为新设立单位。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0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增加2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为新设立单位。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53,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22.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公用支出总额2万元,用于履行一般性事业管理职能,维持单位运行。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增加了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随县企业服务中心为新设立单位。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初,随县企业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九)预算绩效情况

1.基本支出2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社会保障及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2. 2025年企业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提升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单位预算管理,促进企业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随县企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随县企业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备注: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10、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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