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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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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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5年度本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表4-1收支总表

附表4-2收入总表

附表4-3支出总表

附表4-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4-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4-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4-9 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林木良种培育、生态科技普及及生态文明宣传、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建于1958年3月,总经营面积7.749万亩,总活立木蓄积33万立方米,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3.33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3万亩,天然林1.3811万亩。2006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核准,建立湖北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2014年12月,随州市编委批复成立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管理处与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总场内设办公室、林政科、生产经营科、财务科等4个科室,另有雷家岗、养马池、白龙池、大浪山等4个分场,现为随县林业局代管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名。截至2024年12月底,共有干部职工171人,其中退休126人、在职在编45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本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度预算总收入141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8.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其他收入9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预算总支出1412.53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8.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255万元,其他收入支出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98%;卫生健康支出84.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4 %;农林水支出795.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30%;住房保障支出44.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8 %。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20.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98%;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3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3.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6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058.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81万元,农林支出49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48.61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85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2.80万元,委托业务费0.40万元,工会经费10.00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市国有大洪山林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政府采购年初预算金额总计2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5年初,市国有大洪山林场资产总1865.23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43.02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6915.1平方米,原值126.67万元(其中:其中办公用房面积921.1平方米原值64.98万元,其他用房面积为6011.1平方米原值61.69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车辆2辆原值42.2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62.85万元

资产总额比2024年度年初资产总额1897.10万元减少31.87万元,减少1.68%,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指标“累计盈余”科目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2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行政运行(213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项),反映下属林业管理站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资源管护(2130207项),反映林业项目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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