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人。
第二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164.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6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4.27万元减少49.62万元,减少率23.16%,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项目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164.65万元,基本支出134.6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按照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4.27万元减少49.62万元,减少率23.16%,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项目资金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6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项目资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1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人员打通使用,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均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与上年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万元。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人员打通使用,国有资产均由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与登记。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其中: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节省开支。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注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说明。项目设立依据《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县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镇村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
2、长期目标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县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3、年度目标年度目标为:开展年度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推介会至少2次,面向县县区四级服务体系业务培训会至少1次;服务大厅面向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做好日常信访维稳、权益保障、走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等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为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县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分别从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说明。《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县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1、“工作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做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平台。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各项职能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年度招聘会场次≥2次,指标设立依据是(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文件。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快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9] 12号)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湖北省县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的通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主要反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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