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外事侨务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目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随县外事侨务旅游局是县政府所属的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
机关:行政编制人数5名,工勤编1名,实有在职行政编人员5名,工勤编1名。
二级单位:随县旅游执法大队。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实有编制人数3名,部队转业军人2名,聘用人员2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外事、侨务、引智、港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和决定,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的外事、侨务、旅游工作。
(二)承办本县党政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访、培训和外国政要来访的具体事宜,统筹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处置境外涉随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本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社团的友好联谊、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工作,主管全县华侨捐赠、回国定居安置及各项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指导本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做好本县聘请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研修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制定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推动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开展行业监管、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行业行政审批和服务。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总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76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95万元,上年结转金额494.61万元。2017年部门支出50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3.85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决算506.7万元,同比上年度有所下降(下降原因: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决算506.7万元,同比有所增长(增长原因:执行职工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7万元,(含旅游执法大队),其中:基本支出229.26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179.9万元,项目支出277.44万元。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政府采购相关条例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1.54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预算绩效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规范支出,达到机关预期效益。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旅游局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保留公务用车0辆)。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有所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安排主要领导出国(境)考察学习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4.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元,共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8万元,接待60次,人数580余人。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有所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经费管理,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小汽车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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