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随县文〔2018〕13号文件)
(一)参与制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有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士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随县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随县文〔2018〕13号文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在编在岗7名。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4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随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随县民兵训练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汇总收入1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所属二级单位新成立,无上年度汇总数据(下同)。
2020年本级收入1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下同)。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汇总支出1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万元,公用支出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0年本级支出1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万元,公用支出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3万元。
2020年度本级“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3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
本年度“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支出,共接待11批次55人,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
2020年度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汇总数据。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暂无政府采购,无上年数据。
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暂无政府采购,无上年数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39.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新设立单位,2019年无国有资产数据。
七、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精准,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可持续性强。
组织开展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总体达到了预期绩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效率有效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
第三部分 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0106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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