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随县公安局概况
一、随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5)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
(7)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0)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1)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1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13)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4)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5)开展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领导在我县的铁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9)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随县公安局基本情况。
随县公安局无二级单位,设34个内部机构:3个综合管理机构、11个执法勤务机构、20个派出机构。2021年底随县公安局政法编制29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83人(2020年底248人,2021年分两批新招录民警41人),退休14人,辅警303人。
第二部分随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随县公安局2021年汇总决算收入11654.03万元(不含上年结转),2020年决算总收入11234.79万元(不含上年结转),较上年增加419.24万元,增加3.7%,主要为增加的人员经费;2021年汇总支出11620.56万元,2020年汇总支出11392.35元,较上年增加228.21万元,增加2%,主要为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随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45.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人数73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保有车辆66辆,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17万元,较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74.26万元总数下降29.09万元,下降17%,原因为:为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政策,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决算机关运行经费684.73万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中为3084.73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2611.99万元,有2400万元为非警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比2021年预算数增长1%,主要增长的为委托业务费,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735.33万元下降50.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政策,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834万元,其中采购办公设备73.6万元;采购交通信号指挥监控系统设备447.5万元;采购警用装备及设备248.43万元;采购其他用具、装具64.47万元。较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85批次,共计950.93万元下降116.93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政府采购支出。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末,随县公安局资产合计5236.12万元,其中车辆76台,净值214.54万元;家具、用具659个,净值46.79万元;专用设备282部,净值906.42万元;通用设备739部,净值511.19万元。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ﻩﻩﻩﻩﻩ 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指标评价标准及 对应分值 | 分析说明(包括得分理由、失分说明及原因分析) | 自评 得分 | |||
投 ﻩﻩﻩﻩﻩ 入 | 预算编制 | 整体绩效目标 ﻩﻩﻩﻩﻩ设定 | 5 | 部门(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同)是否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设有整体绩效目标2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1分;目标清晰、细化1分;目标可衡量1分。 | 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细化;目标可衡量。 | 5 | |||
项目绩效目标 ﻩﻩﻩﻩﻩ设定 | 3 | 是否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1分;目标科学合理0.5分;目标明确0.5分;目标细化0.5分;目标量化0.5分。 | 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分。 | 3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结合工资发放表上的年平均人数。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含临时人员)。 | 结果≤100%,得3分;结果>100%,得0分。 | 结果≤100% | 3 | ||||
重点项目预算保障率 | 4 | 重点项目预算保障率=(重点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100%。 重点项目预算: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的改革发展项目的预算总额。 | 结果≥80%,得4分;80%>结果≥60%,得2分;结果<60%,得0分。 | 结果≥80% | 4 | |||||
过程 | 管理制度 健全有效 | 3 | 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未发现问题 | 3 | ||||
绩效主体责任落实 | 3 |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 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未发现问题 | 3 | |||||
合规性 | 收 ﻩﻩﻩﻩﻩ入 合 规 | 2 | 收入依据是否充分、来源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 合规率100%得2分;合规率每下降0.5%,扣0.5分,扣完为止。 | 合规率100% | 2 | ||||
支 ﻩﻩﻩﻩﻩ出 合 规 | 3 | 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管理制度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合规率100%得3分;每下降0.5%,扣0.5分,扣完为止。 | 合规率100% | 3 | |||||
管理效率 | 预 ﻩﻩﻩﻩﻩ算 执 行 率 | 4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95%≤结果≤100%,得4分;每下降0.5%,扣0.5分,扣完为止。 | 95%≤结果≤100% | 4 | ||||
预 ﻩﻩﻩﻩﻩ算 调 整 率 | 3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结果≤5%,得3分;每提高1%,扣0.5分,扣完为止。 | 结果≤5%。 | 3 | |||||
公 ﻩﻩﻩﻩﻩ用 经 费 控 制 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总额/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00% | 结果≤100%,得2分;结果>100%,得0分。 | 结果≤100% | 2 | |||||
预 ﻩﻩﻩﻩﻩ算 相 符 | 4 | 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是否与批准的预算及其预算内容相符合。 | 相符率100%得4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相符率100% | 4 | |||||
资 ﻩﻩﻩﻩﻩ产 管 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配置合理合规、保存完整、使用有效、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每发现一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 未发现问题 | 2 | |||||
整 ﻩﻩﻩﻩﻩ改 落 实 | 2 | 是否对近三年内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 没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积极制定措施全部整改的,得2分;部分整改的,视整改情况得分;未整改的,得0分。 | 发现问题已积极制定措施全部整改 | 2 | |||||
预 ﻩﻩﻩﻩﻩ决 算 公 开 | 2 | 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每发现一项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 未发现问题 | 2 | |||||
产出与效益 | 核心绩效1 | 关键指标1 | 50 | 反映部门履职核心绩效指标1下设关键指标1完成情况。 | 未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或整体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的,根据部门年度履行职责主要工作和重点工作评价产出和效益。 | 设置整体绩效目标且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完善,根据部门年度履行职责主要工作和重点工作评价产出和效益。 | 50 | |||
关键指标2 | 反映部门履职核心绩效指标1下设关键指标2完成情况。 | |||||||||
核心绩效2 | 关键指标1 | 反映部门履职核心绩效指标2下设关键指标1完成情况。 | ||||||||
关键指标2 | 反映部门履职核心绩效指标2下设关键指标2完成情况。 | |||||||||
社会评价 | 满意度 | 3 | 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 按收集到的满意度情况得分。 | 98% | 3 | ||||
廉政建设 | 2 | 反映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情况。 | 发生廉政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 |||||||
总分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等级 | 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优 |
随县公安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ﻩﻩﻩﻩ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随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随县公安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1 | 1041 | 100.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41 | 1041 | 100.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排解化解纠纷190起、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办理案件1900件、禁毒打击处理130人、一线执法执勤大队及派出所装备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 排解化解纠纷200起、接待来访群众160人次、办理案件2030件、禁毒打击处理137人、一线执法执勤大队及派出所装备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地方基层政法部门数量 | 8 | 10 | |||||
支持政法部门办理案件数量 | 1970 | 2136 | |||||||
支持缴获毒品数量 | 20g | 22.95g | |||||||
支持开展司法救助数量 | 1 | 1 | |||||||
质量指标 | 政法部门办案装备建设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
时效指标 | 各级财政部门下达指标至本行政区域政法部门的时间 |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 收到通知后30日内 | ||||||
成本指标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支持地方县市级政法部门的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
引导地方公检法司部门经费保障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0% | |||||
…… |
随县公安局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随县公安局转移支付资金1041万元,用以支持开展公安办案业务工作,提高基层公安所队的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2021年,随县财政先后下达随县公安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指标836万元、30万元、120万元、55万元,装备实物55万元,共计1041万元,全部下达到位。
2.2021年度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1041万元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591.6万元,装备费449.4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3.对于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随县公安局专门设立了中央转移支付预算项目,并下设“办案业务费”和“装备费”两个子项目,用以单独核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建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台账,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和执行及时高效;随县公安局已在公安部装财局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将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到位,按时进行县级确认、拨款确认和使用执行并上传附件,执行率达到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由于随县地方财力有限,随县公安办案、装备经费全靠转移支付资金负担,转移支付资金占随县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90%以上,为随县公安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2021年随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随县公安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业务指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随县公安局共排查化解纠纷190余起,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办理案件数量1900件;动态管控打击涉毒人员2000余人。
质量指标。
A.推进平安乡镇六期建设。
B.投入280余万元进行智能化枪弹库建设,以智能化应用倒逼行为规范,枪弹库智能化建设合格率逐步达到100%。
C.先后投入250余万元更新13辆公务用车、采购4辆工具车,投入70余采购单警装备等等。
(3)时效指标。
2021年,随县财政先后下达随县公安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指标资金指标836万元、30万元、120万元、55万元,装备实物55万元,共计1041万元,全部下达到位。指标下达后,我局与县财政局协商,分季度按计划执行,2021年内全部执行完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021年随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随县公安局服务随县经济建设,是随县经济发展的强有力后盾。
(2)社会效益。
一、聚焦维稳第一责任,以最硬担当维护大局稳定。一是在情报研判预警上全员攻坚。做实“3+N”平安稳定每日研判工作机制,组建“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和重点领域的情报信息搜集,提升情报信息内幕性、时效性、精准性,全县集访群访预警准确率达100%,成功预警处置涉稳苗头事件11起,为党委政府决策和一线实战处置提供了有力情报支撑,圆满完成了全国全省“两会”、“寻根节”、建党100周年、文旅产业发展大会等40余次重大节庆、敏感节点的安保工作任务,全县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涉稳事件,平安稳定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二是在重点人员管控上倾尽全力。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握”的要求,紧盯围绕涉军、民师、邪教、涉众型投资受损等重点群体,在敏感节点期间,启动安保维稳工作“新干线”,联合政法委、信访、民政、军人事务、党政干部,第一时间查控劝返重点人员,成功劝返12人次,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不串联滋事。国保大队大力开展专案攻坚,刑事拘留“815”专案对象姚某。三是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勇于担当。以“新农村建设”活动为依托,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逢四说事”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风险因素、苗头性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4起。
二、聚焦打防第一主业,以最强攻势推进平安建设。纵深推进“雷火2021”“7.25”严打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专项行动,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634起,破案277起,同比上升17.87%;抓获犯罪嫌疑人489名,同比上升50%;查处治安案件1409起,同比上升60.30%;处罚违法行为人465名,同比上升15.10%。一是严打黑恶。现行命案发2起破2起,继续保持随县成立以来命案全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功破获沈某等人涉黑组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5.9余万元;办理非法采矿案4起、污染环境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二是严惩侵财。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先后投入警力2000余人次开展反诈宣传,发放、张贴反诈宣传单10万余张,播放反诈宣传视频129场,群众的防骗意识进一步增强。先后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7起、偷越国(边)境类案件1起,打掉电诈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冻结止付账户493个,冻结涉诈资金4243万元,返还受害人资金100余万元,有力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共破获“盗抢骗”案件22起,抓获33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00余万元。4月23日,刑侦大队联合殷店、环潭、洪山派出所抓获2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破获7起商超被盗案。洪山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先后打掉3个盗窃团伙,破获21起摩托车、电动车盗窃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车辆17辆。为群众挽回直接损失4万余元。三是严追逃犯。紧盯“破现案、攻积案、追逃犯”工作目标,通过综合研判、架网布控、巡逻盘查、网上作战、规劝投案等多种追逃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展开对逃犯的抓捕工作,着力推动追逃工作向纵深开展,累计抓获网上逃犯66名。6月3日,刑侦大队联合厉山派出所抓获一名潜逃20年的命案逃犯并移交河南警方。四是严治乱点。聚焦涉枪涉爆、毒品、跨境网络赌博、破坏长江生态环境、非法集资、虚开骗税、文物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刑事案件18起,刑事拘留15人;办理治安案件104起,处罚违法人员193人,净化了社会风气。
三、聚焦安全第一目标,用最实举措筑牢监管屏障。一是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全县“两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完成312国道随县辖区路段示范路创建工作。强化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能,明确人员兼职交通民警,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人、车、路”三要素,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路段隐患“清零”,严打突出交通违法,严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万余起,其中酒(醉)驾364起、货车超载525起、违法载人2869起。二是最大努力整治治安安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常抓不懈,强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收缴和易制爆危化物品监管,共检查涉危涉爆单位35家次,发现、整改隐患12起。落实吸毒成瘾、刑满释放、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铤而走险人员帮扶稳控,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及个人极端案事件,先后及时送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39名,严防肇事肇祸。10月7日,厉山派出所在市局、县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迅速管控一名扬言制造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重点人员。三是最大程度消灭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制定风险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处置等预案,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加气站、寄递物流、校园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坚决做到安全检查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共检查单位265家,当场整改隐患67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查获非法售卖的散装汽油530升。
四、聚焦改革第一要务,以最大力度提升警务效能。一是全力打造立体防控体系。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47个社区(居委会)和347个行政村实现民警、辅警全覆盖,定期开展矛盾调解、治安情报分析、治安巡防等工作。成立2个“快反小组”,常态化开展警务技能专项培训及实战演练,随时应对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圆满完成“8.12”柳林抗洪救灾工作任务。10月18日,巡逻大队、厉山派出所联合在县一中大门前组织开展处置个人极端案事件模拟演练。筹措资金700余万元,全面完成“平安城市”六期302个A类探头的建设任务。二要全力打造法治公安品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警法治思维,学法意识,加速推进县局标准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牢树“执法生命线”意识,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执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逐利执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执法公开、执法回告、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送达等制度,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出台《随县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着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先后侦破铁塔公司基站电池被盗案,万和、吴山石材企业电器设备系列被盗案等一批制假侵权、串通投标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助推了经济发展。不断深化“互联网+公安服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减证便民”“只跑一次”等服务措施,取消户籍业务纸质资料送审减少了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活动,开通居民身份证加急办理“绿色通道”,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无犯罪证明网上申请办理,努力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3)生态效益。
2021年,随县公安局聚焦重点,围绕中心,用最严举措投入疫情防控。局党委先后8次召开视频调度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县局班子成员按照管线包片原则,深入一线,督导工作,确保措施落实落地。然后严密安检查控,织密疫情防控“一张网”。配合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所有高速出入口、国省道路口设立19个卡点,对进入随县的车辆实行严格查验、消毒,坚决遏制大规模输入性传播。抽调警力在县人民医院疫情医疗点和县福利院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开展24小时驻点值守,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严防扩散性传播。
(4)可持续影响。
随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借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公安办案业务经费保障的契机,随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基层所队的办案业务、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大力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随县公安局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优质服务赢得民心。随县公安局采取公安信息化、政务信息网上互通、警邮合作等措施。交警大队与国税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合作,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进一步精简户政、出入境、车管大厅办事程序。主动与税务、财政、邮政、质监等部门协调,逐步推进数据共享、联网核验,全面推动缴费支付电子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随县公安局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随县公安局将根据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随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5日
九、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随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说明
公共安全(204类):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项涵盖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缉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行政运行(公安)(2040201项):反映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出入境管理(2040208项):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证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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