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林业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随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随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正文
第一部分 随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场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县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省级及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林业产业相关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组织实施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监督管理县级林业(草场)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草场)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场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县林业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县林业局本级决算和2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县林业局(本级)
2.随县林业局高城林业管理站
3.随县林业局殷店林业管理站
4.随县林业局草店林业管理站
5.随县林业局小林林业管理站
6.随县林业局淮河林业管理站
7.随县林业局万和林业管理站
8.随县林业局吴山林业管理站
9.随县林业局唐县镇林业管理站
10.随县林业局尚市林业管理站
11.随县林业局厉山林业管理站
12.随县林业局新街林业管理站
13.随县林业局安居林业管理站
14.随县林业局环潭林业管理站
15.随县林业局洪山林业管理站
16.随县林业局三里岗林业管理站
17.随县林业局柳林林业管理站
18.随县林业局均川林业管理站
19.随县林业局万福店林业管理站
20.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1.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2.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
23.随县林业局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林业管理站
林业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业务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场项目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项目申报,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扶贫及对口援助、统计信息、基金征管、审计稽查、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生态保护修复股(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并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草)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林木(草)种苗行业管理和良种审核、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的质量监督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智力引进及林业系统有关涉外工作。
(五)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地的保护、开发与利用、林木凭证采伐和运输工作。监督林地和林木毁坏后的植被恢复工作。拟订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草场、石漠化、沙化土地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林业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案件的审批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林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
(六)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发展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发展。负责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森林保险和林业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扶贫、林业产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提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随县编发【2020】33号增加1名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三定职责,县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防火股(随县编发【2020】33号增加股室)。
三个二级单位: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19个林业管理站为林业局派出机构,其中:随县倒峡林检站(现与万和林管站合并)、随县洪山林检站(现与洪山林管站合并)、随县殷店林检站(现与殷店林管站合并)、随县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随县编发【2020】41号增加的单位),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人员构成情况
林业局机关:人员编制10人(行政编制10人)
实有在职人数10人(行政编制10人)
离退休人数3人
二级单位及林管站:人员编制143人(事业编制143人)
实有在职人数160人(事业编制135人,有岗无编12人)、退伍军人13人)
离退休人数146人
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随县林业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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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随县林业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随县林业局(汇总)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5988.47万元、支出5988.47万元
2021年度收入3908.77万元、支出4680.95万元。与2022年度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79.7万元、上升53.2%,支出增加1307.52万元,上升27.9%。
主要原因: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纳入决算;二、疫情过后,一切正常。三、压缩支出、保基本运转 。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98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5.79万元,占本年收入8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962.68万元,占本年收入16%。
主要原因: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都纳入决算;二、疫情过后,一切正常;三、压缩支出、保基本运转。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98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0.07万元,占本年支出52%;项目支出2858.4万元,占本年支出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主要原因:一、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都纳入决算;二、疫情过后,一切正常;三、压缩支出、保基本运转。
保基本运转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25.79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26.25万元。2022年度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899.54万元,上升21.8%。
主要原因是:一、疫情过后,一切正常;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都纳入决算。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3475.91万元增加1549.88万元,上升45%。
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过后,一切收支正常。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5025.7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9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
其中:1.农林水事务。年初预算为289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
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过后,一切收支正常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只说明本部门使用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
主要原因:因车改公务用车预算减少经费,但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有22辆公务用车费用要支出所致,更新4辆森林资源管护用车,现车辆老旧破损及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加大。(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主要原因:更新4辆森林资源管护用车,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加大费用增加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7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主要原因:因车辆老化,安全原因需要更新。本年度更新公务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5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主要原因:森林管理难度加大,车辆老化等原因导致森林资源管护费用加大。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无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领导等,主要是开展迎接上级林业检查及相互之间学习交流等工作。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5个,13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327.48万元增加214.45万元,增长率65.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即新招了公务员未纳入年初预算,人员工资调整等。总之,人员经费预算不足、公用经费预算不足,天保及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加重引起的。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政府购买服务612.07万元。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公务用车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二级单位和下属单位森林防火等森林管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8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拟实现:
1、567万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2、有效管护森林资源面积309.7920万亩 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3、有效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75959.4亩的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4、有效管护省级公益林面积374535.25亩的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5、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评价。
附件1:《2022年度林业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单位(盖章):随县林业局 填报人:叶睿 联系电话:0722-3339218 | |||||||||
部门名称 | 林业 | 部门编码 | |||||||
资金分类 | 年初预算数 | 年内预算调增(减)金额 | 全年预算资金总额 | 部门实际支出金额 | 预算执行率% | 若执行率低于50%请简要陈述原因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整个系统)预算安排资金(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892.9 | 2132.89 | 5025.79 | 5025.79 | 100% | |||
政府性基金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其他资金 | 456 | 506.68 | 962.68 | 962.68 | 100% | ||||
合计: | 3348.9 | 0 | 5988.47 | 5988.47 | 100% | 10 | 10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年度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若正负偏差较大则需简要陈述原因 | 分值 | 得分 | |
衡量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完成植树造林面积 | ≥0.8万亩 | 1.05万亩 | 5 | 5 | ||
森林管护面积保有量 | ①有效管护天然林森林资源面积≥295.16万亩②公益林面积保有量≥59.5994万亩③林地保有量≥560万亩 | ①有效管护天然林森林资源面积=309.792007万亩②公益林面积保有量=65.049465万亩③林地保有量=560万亩 | 5 | 5 | |||||
执法、检疫工作产出 | ①完成陆生野生动植执法行动≥2次 | ①完成陆生野生动植执法行动4次 | 6 | 6 | |||||
②全县实施古树名木复壮≥30株 | ②全县实施古树名木复壮30株 | ||||||||
③完成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2次 | ③完成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2次 | ||||||||
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1次 | 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与执法检查4次 | ||||||||
⑤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督查≥2次 | ⑤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督查2次 | ||||||||
⑥开展防火、防灾巡护≥1次 | ⑥开展防火、防灾巡护3次 | ||||||||
生态扶贫项目 | ①开展科技下乡≥2次 | 开展科技下乡4次 | 2 | 2 | |||||
野生动植保护宣传活动 | ≥2次 | 4次 | 2 | 2 | |||||
质量指标(10分)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42% | 0.01%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时效指标(10分) | 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各项目按时完成比例) | ≥80% | 100%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成本指标(10分) | 年度人员经费总额(不含年中调整) | ≥1682.96万元 | 2053.28万元 | 7 | 7 | ||||
年度项目经费总额(不含年中调整) | ≤1005万元 | 2858.4万元 | 3 | 1 | |||||
效果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固碳能力 | ≥10% | 10% | 10 | 10 | |||
社会影响度 | 提升社会防冶水平 | 提升社会防冶水平 | 10 | 10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县森林覆盖增长率 | 年增长≥0.01% | 0.01% | 5 | 5 | ||||
无公害防冶率 | ≥88% | 90% | 5 | 5 | |||||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 | 林业工作的满意度 | ≥85% | 90%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总分: | 100 | 98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5万元,执行数为2858.4万元,完成预算28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森林管护面积567万亩;二是森林覆盖率年增长等于0.01%。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县范围广、面积大;二是经费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素质的培训;二是建立林长制组成全方面管护。
年初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林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实现:
1、567万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2、有效管护森林资源面积309.792007万亩 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3、有效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75959.4亩的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4、有效管护省级公益林面积374535.25亩的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资源管护任务;
5、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评价。
省级以上林业专项23个,主要自评如下:
附件2:《2022年度林业项目自评表》
湖北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335 | 5335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335 | 5335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和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目标2:推进国土绿化,完成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推进油茶林营造;目标3: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目标4: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目标5:实施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目标6: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目标7: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 ﻩﻩﻩﻩ | 成立了统一管护队伍,运用“互联网+”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管护森林资源系统,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违法违规行为。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万亩) | 4.18 | 4.18 | 无 |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 305.62 | 305.62 | 无 | ||||
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26.61 | 26.61 | 无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0.98 | 0.98 | 无 | ||||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亩) | |||||||
造林面积(万亩) | |||||||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 |||||||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万亩) |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个) | |||||||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数量(个) | |||||||
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助的湿地数量(个)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 ≥85% | ||||||
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个数(个) | |||||||
退耕还湿面积(万亩) | |||||||
质量指标 | 造林完成合格率 | ≥85% | |||||
森林抚育合格率 | ≥90%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1% | ||||||
时效指标 |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90% | ||||
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
退耕还湿任务完成率(%) | ≥80% | ||||||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
成本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3 | ||||||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效 | 社会效益 |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 181 | ||||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 50 | ||||||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 |||||||
生态效益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90% | ≥90% | ||||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 | 资金使用实施单位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 | 105 | 100.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5 | 105 | 100.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目标2: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给予补助,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目标3:完善退耕还林补助,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目标4: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目标5:完成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的勘界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加快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提升园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加强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对保护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等。 ﻩﻩﻩﻩ | 对国有林场的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防护能力。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 |||||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 |||||||
新一轮退耕还草还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
自然资源监测面积(平方公里) | |||||||
开展巡护管护工作(人次) | |||||||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 |||||||
质量指标 |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 持续增长 | 持续增长 | ||||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 ≥90% | ||||||
对园区内不同种类自然资源资源产的管理覆盖率 | ≧60% | ||||||
原住居民(户)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 | ≧80% | ||||||
时效指标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 ≥90% |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兑现率(%) | ≥90% | ||||||
国家公园按计划任务完成率 | ≧90% | ||||||
成本指标 |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 1200元/亩 | |||||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引导国家公园园区原住居民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转型 | 取得一定效果 |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 | 逐步提升 |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国家公园所在地公众满意度 | ≥80% | ||||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随县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64.184 | 864.184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60 | 60 | 100% | ||||
地方资金 | 804.184 | 804.184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 16.22万亩 | 21万亩 | |||
质量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 | 成灾率低于4.1‰ | 成灾率1.1‰ | ||||
时效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时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本 | 53元/亩 | 53元/亩 | ||||
…… | |||||||
效 | 经济效益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 | 9000万 | 9000万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影响度 | 提升社会防治水平 | 提升社会防治水平 | |||||
社会效益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员培训情况 | 60人次 | 60人次 | ||||
生态效益 | 防治对象发生危害是否控制在经济值以内 | 是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 | 88% | 98%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 | 90% | 90%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只有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审环节具体应用。对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核减10%的情况下,保持上年水平或减少核减比例。对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在上年水平上核减约10%。对预算完成率、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减预算10-20%。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本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一)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
(二)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审环节具体应用。对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核减10%的情况下,保持上年水平或减少核减比例。对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在上年水平上核减约10%。对预算完成率、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压减预算10-20%。
(三)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民生工程、发放类等项目,在确保投入、不压减的情况下,督促本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四)将绩效评价结果拟用于项目竣工结算评价并对项目进行优、良、合格、不合格进行排序,以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612.07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技术性服务539.13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72.94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2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213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项),反映下属林业管理站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资源管护(2130207项),反映林业项目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专用名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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